“瞎子捡了个女婴回来。”高井村里的人议论纷纷。
瞎子捡回来了一个女娃娃还没有三天,就连村子里的狗都知道了。
消息能传播的这么快,要感谢总在村头嗑瓜子的马桂桑。
马桂桑亲眼看见瞎子戴着平日里的墨镜,怀里面抱了一个才几个月大的女婴儿,那女婴皮肤雪白,眼睛像黑葡萄一样,又大又亮。看见了桂桑婶,还冲她笑了一下。
桂桑婶描述:“那孩子笑的,不像是一个普通人的孩子,反而像山野妖精的孩子一样。”
“真的假的?”
“假的我把头给你踢。”
“那也不必。”
桂桑婶又遇到了一个人,继续说道:“瞎子抱了个女娃回去了,那姑娘长得跟他一样俊,说不定就是他在外面的种。”
“啊?瞎子敢做这种事情?”
村子里的人不敢相信瞎子敢背着李大秀做这种事情。
瞎子是十年前从外面入赘来的高井村。
据说,他先是在草原上流浪了一些日子,来高井村的时候,身上还受了伤。没地方治疗,伤口就溃烂、化脓、长蛆。没人愿意多看这个比乞丐还像乞丐的人一眼。
是瞎子现在的媳妇儿李大秀救了他。
李大秀那个时候是村里的老姑娘,二十八岁了还没有嫁人。个子比男人还高,长得倒是挺周正大气,但性格比男人还男人。有一手好力气,两三百斤的东西轻轻松松的扛起来,都不带喘气的。
最夸张的是,有人说亲眼看见李大秀一拳头打死了一只四百斤的野猪。
就一拳头!
甭管真假了,反正高井村的村民是信了。
爹妈走的早,为了讨生活,李大秀才十几岁就在兴起镇上卖猪肉了。她是杀猪的一把好手,一头两百多斤的猪,她一个人最多不超过半小时搞定,手上的活干脆且利落。
一个姑娘家,没有双亲的帮衬,居然靠着一把刀、一身力气,挣出了一份家业。
瞎子被李大秀救回来后,李大秀发现这个脏兮兮乞丐居然长得很是不错,当下起了心思,一巴掌拍向桌子,像个女土匪似的:“我今年二十八,缺个丈夫。我还算有点小钱,卖猪肉的,跟了我,你也不亏。不说荣华富贵,猪肉肯定吃到饱。”
瞎子一怔,若有所思的侧头“看”了一下被她拍的摇摇欲散的桌子,然后回头,他的眼睛没有眼珠,只有白茫茫一片。
“我是个瞎子。”声音意外的好听,像清泉石上流一般。
李大秀想不出来清泉石上流这样的话,只觉得这个男人说话真他娘的好听。但是她又不是瞎,能看不到他那眼睛里少了眼珠子吗?
翻了个白眼道:“我又不是。”
瞎子一噎,大概没遇到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的人。
“我的意思是,你可以找一个更好的。我配不上你。”
“你知道就好。”李大秀点点头。
这让一向骄傲的男人气息不顺了一秒钟,怎么感觉委婉拒绝之后尴尬的是自己呢?
“我不能娶你。”干脆直说了。
“行吧。”李大秀并不勉强。“八百。”
“?”
“钱呀!我救你的医药费你不会不想给吧?”
人,一天之内不能失了爱情又失了金钱。
见瞎子有让她人财两空的打算,李大秀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。那张桌子终于支撑不住,从中间断了两半。
瞎子俊秀的脸僵了一会儿,吞了吞口水,好半天才问道:“那娶你行不?”
李大秀手捏的咯吱咯吱响。
“你为八百娶我?”
识时务者为俊杰,瞎子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,道:“怎么会?我仰慕你这样的女豪杰呢。救命之恩,无以为报,只有以身相许了。”
“真的?”
“比黄金还真。”
“那我们明天扯结婚证去。你叫什么?”
“我叫……林友全。”
就这样,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结婚了。
为了庆祝结婚,李大秀直接大摆了三天的流水席。
那宴席上的饭菜极其扎实,全是肉,肥哒哒的肉,香气能飘村子一圈再绕回来。香喷喷的猪肉,白的晶莹剔透的大米饭。
村里人吃着宴席吃的眼睛都红了。
嫉妒的。
那是八七年,全国大部分地区生活其实都还不错了,不至于吃不起饭、吃不起肉。但是高井村却是格外的穷,穷的好像把这个村子翻过来抖一抖,都听不到银子落地的声音。
有一句老话说的在理,人不患寡而患不均。
这场婚礼让村子里好多人翻来覆去睡不着。
但是李大秀不关心这些,她很忙,特别忙。她拿大部分积蓄在镇上盘下了一块儿地,开了一家养猪场。还找了一个城里来的设计师,把她阿爸阿妈留下来的房子重新装修了。
村里人只看到那破烂的土房子变成两层楼的小洋房,极其气派的矗立在村子的最东边。院子里还养了一只藏獒,站起来比人还高。
瞎子则在高井村支了一个小摊子,摊子上什么也没有放,就是摆了个棍子,棍子上插了个旗子,白底黑字:算命。
嘿,瞎子算命。
他倒是一点都不浪费自己的天生优势。还给自己编了个故事,说自己是看破天机太多,天道夺走了他的眼睛。
甭管真假,生意还是有的。
大姑娘、小媳妇儿就信这个,再加上也不贵,没结婚的爱来算算姻缘,结了婚的就来算算自己什么时候能怀孕生子。有了小孩的也爱算,算自己家那个不争气的崽子什么时候能懂点事情,考试能不能再高几分。
瞎子通常会说几句漂亮话,无所谓真假,都是来听个高兴地。果然一听都是好话,大姑娘、小媳妇丢点钱就高高兴兴回去。这好话再是中了,那回头客也就有了。
两个人也算是女方挣大钱,男方挣小钱。
要说这两个人的生活,怎么说都算的上是高井村的富贵家庭了,可偏偏有一样不好。
那就是没有个后代。
也不是没有,李大秀怀了三次崽子,就流了三次。成不了。
大概是李大秀杀了太多猪,做了孽,报应到了下一代。
最后的一次,那崽子都七个月了,肚子都几大了。李大秀早上一起来,就觉得肚子疼痛难忍,还没送到镇上的医院,肚子里的孩子就掉出来了,据当时一同陪着去的几个女人说,孩子手和脚都长全乎了,大概是有些人命中注定和子女无缘,就这样,都留不住。
李大秀住了两天院,瞎子照顾的她,两人默契的没有提孩子的事情。
之后几年,再不见李大秀肚子有动静,高井村的人都要忘记这件事情了,现在居然听说瞎子捡了个女娃娃回去,那女娃娃长得还特别好看,有可能是瞎子的私生女。
有几个好奇心格外旺盛的,就直接结伴去看。
一进院子,就见到五大三粗的李大秀坐在梧桐树下,手里拿着一根对她来说有些细小的针,正在做一件婴儿穿的小衣裳。
她的身边是一个小小的婴儿车,粉色的,里面有一个看上去不过几个月大的婴儿。
果然和桂桑婶说的一样,皮肤雪白,眼睛像是黑葡萄一样,又大又亮,罕见的好看。
那娃娃正在专注的玩着李大秀养得藏獒的耳朵,藏獒不时甩甩头,嘴里发出不耐烦地声音,但始终没有后退一步。
《在下小孩,擅长吃鬼》不愧是目前备受网友喜爱的一部小说,作者诚挚的面盆叙事清晰,文笔流畅优美,且不失诙谐有趣,可读性强,具有典型的网络文学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