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晚我一如既往地失眠
主卧床很大,我没拉厚重的窗帘,落地窗外参天冷枫绕江连绵
灰色冷调的装修,设计别致的照片墙上有我们的结婚照
都在笑,笑得体面又礼貌,好像真的欢喜似的
可以了我闭着眼想,人不能太贪心
平心而论,除了不爱我,楼问津完美地尽到了一个丈夫的责任
他的道德水平不会出轨,说和楚沁再无可能就一定无可能
可是,我翻过身,泪水滑落在枕头上
我想起婚礼前一天他才匆匆赶来走完流程;想起新婚夜他在这张床上抱我,动作耐心而克制,像是完成任务
想起十八岁高中巨大的香樟树下,他垂目时看楚沁的眼神
人就是贪心的
因为见过楼知律真正爱过人的模样,就无法再掩耳盗铃
手机振动,置顶的楼知律发来消息我到了,好眠
我盯着备注上【楼知律】三个字看了半晌,颓丧地捂住了脸
新婚后的那一个月,我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之中;饭后和楼知律在红枫小道上散步时,我晃动牵着的手,喊了他一声老公
已经过去很久了两年,一千多个日夜,但楼知律当时的表情,依旧能在我脑海里纤毫毕现
停滞,而后清俊眉眼下压,下颚线收紧,露出了一个极其无奈又掩饰着烦躁的表情啊,我还有些没习惯呢
那之后,我将备注从【老公】改成了【楼知律】
感情不到深厚程虞,过于亲密的称呼喊出来只能徒增尴尬
温灵有时候和我说人不能太敏锐,很多东西得过且过,日子才能过得下去
但我偏要这颗珠宝纯洁剔透,于是只能硌得手疼
《惊夏》是我有屎以来最喜欢的一部作品,它让我懂得了:喜欢一个人,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。爱一个人,在一起的时候会莫名失落。喜欢一个人,永远是欢乐,爱一个人,你会常常流泪。喜欢一个人,当你想起他会微微一笑。爱一个人,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。喜欢一个人,是看到了他的优点。爱一个人,是包容了他的缺点。喜欢,是一种心情,爱,是一种感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