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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斯礼江知笑小说精彩章节推荐:第7章

2024-10-07 11:07:09 作者:霁之
  • 校园:腹黑学长的超甜学妹 校园:腹黑学长的超甜学妹

    校草他一直对女生敬而远之,恨不得离女生八尺远。可有一天,一个转学生的到来,打破了这种局面。他两见面第一天就有说有笑,第二天校草就给她带好丰盛早饭!我的天,这还是我认识的校草吗,是不是被夺舍了!

    霁之 状态:已完结 类型:青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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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校园:腹黑学长的超甜学妹》 章节介绍

有一种小说,它像一盏白酒,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淡失色,而是愈加浓香。它就是当代作家霁之编写的小说《校园:腹黑学长的超甜学妹》。《校园:腹黑学长的超甜学妹》第7章内容简介:林婉端着好不容易做出来的西湖醋鱼走到餐厅,就发觉气氛有点怪。笑笑和.........

《校园:腹黑学长的超甜学妹》 第7章 在线试读

林婉端着好不容易做出来的西湖醋鱼走到餐厅,就发觉气氛有点怪。

笑笑和她的儿子分别坐在桌子的斜对面,两点之间,直线最远。

她这才想起忘了跟两人讲这回事,放下鱼后连忙解释道:“不好意思啊笑笑,这是我儿子沈斯礼,他平时不在家里住的,毕竟你要常住,我是觉得有必要让他过来跟你打个招呼,这才把他叫回家吃饭。”

江知笑马上甜甜的说,“没事,斯礼哥刚才已经上楼跟我打过招呼了。”

沈斯礼差点给自己口水呛到。

林婉越看她越喜欢,都恨不得当场认作干女儿了。

转头看见亲生儿子笑容一凝。

她把饭菜都往笑笑那里推了推,自己也坐在笑笑旁边,不高兴的说,“你,坐那么远干嘛呢。”

纵然沈斯礼已经问清了事情经过,看见这两极分化的态度,挪座位时也还是懒散的冷嘲一声,“我还当我隐身了。”

儿子好不容易回家一趟,林婉再大的火气也持续不了太久,笑了一声说,“说起来你们还是一个学校呢,笑笑在一班,阿礼在……”

沈斯礼斜过去一眼。

林女士卡了壳,“在……”

江知笑立马接话:“林姨,你也没想到吧,他跟我一个班呢,还坐在我后边!”

提到这茬,沈斯礼收回视线,挑了一筷子鱼放进自己碗里。

确实,谁能想得到。

他找了一下午解释的时机,最后机会竟然是在自己家里。

林婉吃惊不已,“这么巧,你们居然一个班。”

林婉突然发现什么,又大吃一惊,“这么巧!你俩都把头发染回来了?”

同样的尴尬又一次蔓延。

江知笑发誓,她这辈子绝对不可能再踏进云之恋理发店一步。

好在这个话题很快过去,再聊的都是一些沈斯礼小时候的趣事。

“他啊,小时候可乖了,规规矩矩的。谁知道越长大越野,成天赖在他舅舅那里,家都不回。”

“是挺野的。”江知笑扒着饭,幽幽说,“上午看见他还染了一头银发呢,特酷!”

沈斯礼瞥了她一眼。

林婉解释道:“诶,那个是因为我,上个月有个戏因为我的原因要补拍,临时找不到相像的演员演我那混社会的儿子,我就把干脆阿礼推进来了。”

呦呦呦,校霸还演戏呢!

这叫什么,本色出演。

江知笑隔着饭碗偷笑。

这回尴尬的只剩沈斯礼一个,江知笑注意到他没吃多少饭就把筷子放下了。

林婉:“你怎么不吃了呀?我觉得这次做的蛮好吃的呀。”

“晚上跟朋友在操场打球,顺便在食堂吃过了。”沈斯礼说。

林婉不疑有他,“那你真是可惜喽,难得我今天下厨。”

江知笑眉梢一动,瞄了沈斯礼一眼,没说话。

饭后,林婉习惯于维持身材,简单坐了一会儿就出门散步消食了。

有保姆收拾碗筷,沈斯礼在旁边帮了下忙,江知笑看见了,也笨拙的帮忙端碗。

还没走到厨房门口沈斯礼就把她拦了下来,校霸目光如刀,瞥了她一眼,把她端着的三个碗抢过来拿进厨房。

江知笑不想惹是生非,更不想惹这朵带刺玫瑰,跟进厨房洗了手后,上楼回自己房间做作业。

爸妈哥哥正好给她打视频电话,江知笑一一报了平安,对新学校和新同学的评价是还不错。

挂了电话,她听见有人敲门。

“请进,门没关。”

几声脚步声后,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握着杯牛奶,放在她摊开的练习册旁。

“梦姐给你的,喝干净。”

带刺玫瑰冷漠的说。

梦姐是林家的住家保姆。

江知笑很礼貌的捧起了杯,“谢谢梦姐,和斯礼哥。”

带刺玫瑰冷笑一声,转身走了。

等好久,江知笑一直没听到关门的声音。

她奇怪的扭头看了一眼,发现沈斯礼竟然还没走,斜靠着门框,一手握在门把手上,垂着眸不知道在思考什么。

见她看过来,戏谑的勾了下唇。

无端的说,“题不会,可以问我。”

说罢,在江知笑沉默的目光中,慢条斯理的关上了门。

他在得意什么?

江知笑震撼的扭头,看着简单到她完全不想做的英语练习册。

老刘以毒攻毒让他这个杀马特校霸当班长。

他还把自己当学神了???

江知笑英语很好,英语作业用了二十分钟,就全部做完了。

真正难的是数学。

同样做了二十分钟,她已经打了五个哈欠。

受不了了。

再做下去先完的一定是她。

江知笑揉了揉脸,拿着喝干净的牛奶杯起身,打算送到楼下厨房。

顺便休息休息,让自己暴躁的心冷却一下。

出门时,她还扒着栏杆特意往下看了看,没看见有什么植物在。

这才放心,哼着歌下楼,去厨房冲洗杯子。

厨房外还有一个封闭的小阳台,窗外灯光闪烁,江知笑走过去,看到是一辆车停在院子里,闪光的是汽车前照灯。

林叔在一旁打电话,时不时往楼上看,听他说的几句话,是沈斯礼今晚还要离开。

江知笑看了看腕表。

这都快十点了。

这不孝子,难得回次家,连住一晚都不愿意。

她收回视线,咂摸着饭桌上带刺玫瑰的那句谎言,忽然噔噔噔跑回了自己房间。

沈斯礼晚上没去打球,更不会去食堂吃饭。

那味道,她根本不愿再回想。

楼上,沈斯礼挂了电话,背上书包就准备下去。

刚打开卧室门,就发现地上多了个怪玩意。

是一个粉色的樱花味三明治,包装的很精巧,上面还贴了张便利贴。

——【作为牛奶的跑腿费】

沈斯礼把三明治捡了起来。

他又觉出些奇妙滋味,说不清道不明,只是鬼使神差的想到一句毫不相关的俗语。

生女儿好,女儿才是小棉袄。

他把三明治拿进手里,经过隔壁房门时看到门漏了一条缝没关,于是轻哼了声,“字真丑。”

什么?!

在门后偷听的江知笑要气炸。

她字写很好的!

写那么丑,还不因为太着急,怕赶不上校霸一米八的步伐。

她气呼呼的想把门甩上,又怕给沈斯礼听见,改为蹑手蹑脚的关。

然后继续回去做数学作业。

什么带刺玫瑰。

迟早有天被虫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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